关于开展安全工程学院第三届“十佳先锋”及“优秀标兵”评选的通知
安全工程学院全体同学:
为充分响应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学生榜样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激励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现决定开展安全工程学院第三届“十佳先锋”及“优秀标兵”评选工作,其中十佳先锋包括十佳道德先锋、十佳学习先锋、十佳文体先锋、十佳学生干部先锋、十佳社会实践先锋、十佳科技创新先锋、十佳自强励志先锋、十佳少数民族先锋;“优秀标兵”包括:英语标兵和考研标兵。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按规定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在专业学习、学科竞赛、道德风尚、学生服务、创新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申请条件
(一)十佳道德先锋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诚实守信,乐于奉献,为人正直。
2.积极投身于青年志愿者活动,热心参与校园和社会公益事业并有突出表现。
3.在校学习期间,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爱护公物、抢险救灾、维护校园秩序、关爱同学、志愿者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十佳学习先锋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强,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带领同学共同进步,年度内获得国家奖学金。
2.品学兼优,成绩优秀,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年级前三名以内。
3.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必须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
4.学年内在校级及以上学习、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在校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等发表论文者优先评选。
(三)十佳文体先锋
1.注重培养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个人才艺突出,在市级以上重大文艺、体育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
(四)十佳学生干部先锋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有突出工作成绩,学生干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在某领域取得一定成果。
3.积极进取,关爱同学,责任心强,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在学生中有比较强的影响力,人际关系良好。
4.学年内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且任期至少满一年。
5.学分绩75分以上,且学年内所有课程(含选修课)均在60分以上。
(五)十佳社会实践先锋
1.社会责任感强,关注国情民生,关注社会热点,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撰写调查报告,有典型事迹,在实践过程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爱心公益活动,积极为有困难的人群提供热心帮助,事迹突出。
2.学分绩75分以上,且学年内所有课程(含选修课)均在60分以上。
(六)十佳科技创新先锋
在市级以上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以第一作者(不含导师)发表学术论文,学术科研成果或发明创造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拥有专利。学分绩75分以上,且学年内所有课程(含选修课)均在60分以上。
(七)十佳自强励志先锋
1.具备勤俭节约、诚实可信、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学分绩在班级前20%以内且获得校级以上奖助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但勇于克服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拼搏进取精神,事迹突出。
(八)英语标兵评选
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勤奋努力,英语四级或六级一次性通过。
(九)考研标兵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钻研精神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能力;考研分数达到国家线且被高校成功录取。
2.考研过程中,带动和帮助其他同学共同成长,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工作时间及程序安排
(一)学生申报阶段(3月7日-3月21日)
学生申请需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一。
(二)组织评选阶段(3月21日-3月29日)
由教学院(系)评选工作小组以公开、民主方式确定 “十佳先锋”“优秀标兵”的名单。在推选过程中,对推荐候选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并通过多种途径公开征求意见。
(三)宣传表彰阶段
对第三届“十佳先锋”“优秀标兵”进行宣传表彰、对获奖学生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材料制作:微信推送。
宣传:时间为2019年5月,在学院表彰大会上进行公开表彰和宣传。
安全工程学院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