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毕业生学业告知书
2017届毕业生:
您好!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学习和大学生活,您即将毕业离校,现将最后一个学期学校有关毕业的规定及工作安排告知如下,请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做好毕业学期的相关工作:
1、对照学校有关规定,理清个人学业状态
严格根据《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材料学院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为准,“教务在线-管理文件-学校文件”查询)中关于毕业、授予学位、结业、延长年限等规定,及个人教学计划(查询教务在线),对照毕业标准与学位授予标准,通过教务在线全面核查个人学业进度(总学分、各模块获得学分)与毕业累计平均学分绩情况,准确掌握个人学习状态及是否能达到毕业标准和学位标准,按照《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17年6月毕业的通知》申报毕业。
2、关于毕业设计(论文)
根据《本科学生学习管理》中关于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标准,具备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学生需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基本要求》、《本科学位论文学术诚信检测与管理办法(试行)》和院系相关规定,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文档。经“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合格(文字复制比≤25%)方可参加答辩。
3、关于需要修读的不及格(或不足学分)课程
根据个人教学计划清晰列出需要修读的课程,并通过清考(教务在线网站:jwgl.bipt.edu.cn,“关于安排2017届(秋)毕业生毕业清考的通知”)和选课修读(教务在线“关于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再修及补退选等选课工作的通知”)两种方式获得学分。
4、关于课程替代
需要办理课程替代的课程,务必尽快在教务系统中及时申请办理。
5、关于学位会召开时间和次数
根据2016年修订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修订)》(京石化院发【2016】112)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三次会议”,原则上分别为1月、6月、9月。2017届第一次学位会将在第19周周三(6月28日)召开(详见教务在线“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第二次学位会在2017年9月份召开。请根据学校学位会召开时间安排好个人毕业就业相关工作。
预祝各位2017届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走上社会,开始新的人生旅程!
教务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