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部)、2017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修订)》(京石化院发【2016】112)及学校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为保证2017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调整内容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7届毕业相关工作新变化
1、根据《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修订)》(京石化院发【2016】112)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三次会议”,原则上分别为1月、6月、9月。
2、根据学校《2017年第1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纪要》,应规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的具体时间与次数,学校每年在1月、6月和9月召开三次学位会。1月学位会时间固定在当学期第二十周,9月学位会时间固定在当学期第二周;6月学位会时间固定在当学期第19周周三上午,19周周五上午举行毕业典礼,下午办离校手续。学位评定委员会时间要具体落实到校历中。
3、根据《本科学位论文学术诚信检测与管理办法(试行)》,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需全部通过“知网抄袭系统”检测(R≤25%),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二、2017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一)申报毕业
第1周周三至第3周周五(2月22日―3月10日17:00):学生申报毕业并按照2017届毕业生进行管理。
(二)毕业清考
第1周(2月24日)前:发布清考通知;
第10周周日(4月27日)前:完成清考考试成绩登录。
清考工作详细安排见《关于安排2017届(秋)毕业生毕业清考的通知》。
(三)课程替代
请毕业生在本学期尽早审核个人需要替代的课程,通过教务在线系统申请,务必在毕业审查(18周周四)之前做好课程替代工作,避免因课程替代问题影响个人毕业审查。
(四)毕业设计(论文)
第16周(6月5日-9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查重与修改。
第17周周一-18周四(6月12-22日):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
18周周四(6月22日)24:00: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工作截止,相关教学院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录入工作。
(五)毕业生修读课程成绩提交
18周周四(6月22日)24:00:2017届毕业生所修读课程成绩提交截止。17周周四(6月15日)前结束所有教学环节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在6月22日24:00前提交成绩。2017届毕业生毕业审查成绩数据以截止18周周四(6月22日)24:00已录入的数据为准。
(六)毕业审查
18周周五-19周周二(6月23日-6月27日):各教学单位对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结果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完成后审定。
(七)学位会
第19周周三(6月28日):召开学位会。
(八)毕业典礼及离校
第19周周五(6月30日):上午举行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典礼,下午办理离校手续。
请各教学院系、任课教师及全体本科毕业生高度重视,按照时间安排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2017届本科毕业生工作顺利开展。
教务处、学生处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