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校办公室
关于2016-2017学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16-2017学年校历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1.学生:1月16日(星期一)至2月19日(星期日)放假;2月18-19日报到注册;2月2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第0周(2月13日-2月19日)学生补考事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请相关教师和学生及时查询综合教务在线有关第0周考试信息,提前做好准备。
2.教职工:1月16日(星期一)至2月15日(星期三)放假,1月14-15日上班;2月16日(星期四)开学。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1月11日(星期三)前将值班安排报学校办公室和安全保卫处,电子版发至yuanban@bipt.edu.cn。学校总值班室值班人员须准时到岗, 并做好校园巡查与值班记录。全体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如遇突发事件,须迅速与带班领导联系,上报学校。
2.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师生的交通安全及遵纪守法宣传教育,并提前做好校园场所的安全自检和隐患整改工作,寒假期间加强校园防火、防盗、防跑水及妥善保管危险品等安全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3.学生处、各教学院(系)和后勤服务集团要全面准确掌握寒假留校学生的基本信息,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并妥善安排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生活。
4.寒假期间,全校处级干部要保证通讯畅通,手机要24小时开机,随时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寒假离京的处级以上干部要按照学校外出请假报告有关规定,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并通过综合办公系统办理请假手续。
5.寒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如组织师生外出学习培训、调研考察等活动,须在放假前向主管校领导请示,经主管校领导签字批准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
6.寒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走访、探望和慰问困难师生等活动。要执行好中央、市委和学校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校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