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华为杯”第十二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
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电子学会联合主办的研究生学科竞赛,是学位中心主办的“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主题赛事之一。
竞赛是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在读研究生的一项团体性电子设计创意实践活动。目的在于推动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信息与电子类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意识与基本能力、团队协作的人文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促进研究生工程实践素质的培养,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华为杯”第十二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分为初赛、决赛两级赛事,初赛在全国划分八大赛区,分别为东北分赛区、华北分赛区、西北分赛区、华中分赛区、华东分赛区、上海分赛区、华南分赛区以及西南分赛区分别由哈尔滨理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深圳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承办。我校属于华北赛区。
竞赛分为技术竞赛和商业计划书专项赛两大部分,在技术竞赛中设置集成电路专业赛及五个参赛方向,采用开放式命题和企业命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报名方式见附件:“华为杯”第十二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网上报名指南。
赛事相关事宜详见竞赛官方网站www.gedc.net.cn 。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1292277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7.3.29
附件:
“华为杯”第十二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
网上报名指南
1. 所有参赛队伍均通过竞赛网站报名并上传作品。
2. 指导老师和参赛队员首先在竞赛网站注册,所有注册信息请务必真实填写,用于参赛资格审核及组委会联络。
3. 所有成员完成注册后,由参赛队自行决定一名队长进行组队。
4. 队长登陆后,点击“个人中心”页面的“队员申请”进行组队,以被邀请者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邀请指导老师和其他队员加入参赛队,其他成员无需再进行组队操作。
5. 队长可在“个人中心”中“队员申请”页面管理队员,组队完成后,如需更改队伍成员,可在该页面删除队员,并重新添加其他队员。
6. 被邀请者登录账户后可在“个人中心”首页中看到由队长发送的组队邀请,确认邀请后,在“操作”中点击“同意”按钮,邀请者才可以将被邀请者添加到自己队伍中。队伍成员可在“个人中心”的“我的团队”页面查看现有队伍成员信息。
7. 同类竞赛(技术竞赛、商业计划书专项赛)中,每位参赛队员只能参加一支参赛队,但同一个队员,既可以参加一支技术竞赛,也可以参加一支商业计划书专项赛。
8. 如同一支参赛队伍同时参加技术竞赛和商业计划书专项赛,需要分别进行两次组队,在组队时选择不同的竞赛类型,并分别完成相应的报名流程。
9. 如队员和指导老师之间进行跨校组队,队伍所在参赛单位以队长所在参赛单位为准。
10. 集成电路专业赛参赛队没有专门的报名通道,在组队时须选择技术竞赛类,报名方向为“集成电路专业赛”,即可进行报名。
11. 组队成功后,队长进入“个人中心”中的“我要报名”页面,填写参赛队报名信息,提交给参赛单位审核参赛资格。
12. 报名申请如被参赛单位驳回,可依照被驳回理由修改相应组队或报名信息,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如审核通过,则在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分赛区承办单位账户或秘书处账户缴纳报名费,并将缴纳凭证电子文件上传至“上传缴费证明”页面,等候分赛区管理员或秘书处审核。
13. 参赛单位审核中或审核通过后,队伍成员和报名信息均不可再更改。6月20日之前,队长可以根据实际参赛情况更换指导老师和队员顺序。
14. 各分赛区及秘书处收取报名费的账号信息在网站“关于竞赛”-“分赛区联系方式”页面,请参赛队自行汇款,并将汇款凭证上传至网站,待分赛区或秘书处审核。
15. 报名费缴纳凭证审核通过后,队长方可提交作品。在“个人中心”中的“提交作品”页面上传网盘下载链接和密码。(参赛队需将所有参赛作品文件打包上传至网盘,生成分享下载链接和密码,请务必保证下载链接和密码在2017年9月30日前有效)。
16. 报名及作品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6月20日。在截止日期前,参赛队可以多次提交作品下载链接及密码。截止日期后,下载链接和密码不可更改。
17.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参赛队无法在网上完成报名,参赛队可在竞赛官网的“参赛办法”中的“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竞赛报名表,填写纸质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研究生院或学院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将签字盖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组委会邮箱cieeda@163.com,得到组委会回复后即可完成报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