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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化工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办理研究生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4

与化工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办理(补办)研究生证的通知

一、           办理研究生证范围

12015级研究生新生。

2、已取得学籍的研究生证丢失或优惠卡损坏或消磁的在校研究生。

二、           工作安排

12015级研究生。以班为单位(不接受个人办理)到研究生处学位与学籍管理办公室(主楼5-207),领取空白研究生证。班级负责人组织新生正确填写并认真审核研究生证上的各项信息。上交的研究生证需区分开外地生源和北京生源,以便审核工作顺利完成。交回研究生工作部(处)截止时间1210号。

2、已取得学籍的需要补办或换新研究生证(消磁、优惠卡有问题)的在校研究生。本人持校园一卡通以及一寸彩色照片,于1210号之前到研究生处学位与学籍管理办公室(主楼5-207)办理研究生证补办手续。

三、           硕士研究生证填写注意事项

1、黑色钢笔或碳素笔正楷字填写,笔迹清楚,不得有涂改。

照片要求:标准一寸贴好。

2、学院:石化学院。

3、入学年月:201591日;发证日期:2015121日;补发日期不需要填写。

4、家庭所在地:如实详细填写

5、乘车区间:

家住北京的研究生:家庭所在地须填写详细,不需要填写乘车区间;

家在外地的研究生:中间转站不需要填写。如父母居住地与招生网备案有区别的,应由父母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派出所)开具有效证明,报研究生处备案后,方可更改乘车区间。

6、特别注意事项:化工大学研究生证分为两种,请同学务必根据自己情况填写.

l  学术学位的研究生证为蓝色

l  专业学位研究生证为绿色

 

研究生工作部(处)

学位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201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