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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创新学分网上申请课程替代的通知



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创新学分网上申请课程替代的通知


  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北石化院发〔202322号)及相关会议精神,学生通过创新实践活动获得的创新学分可以申请替代《1014通识教育-跨学科教育(或《2205通识教育-跨学科与交叉学科》)模块课程和《3001自由选修》模块课程,综合各学院意见和要求,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12024季学期及以前通过创新实践活动获得的创新学分,以前未曾使用过创新学分。

2创新学分替代《1014通识教育-跨学科教育(或《2205通识教育-跨学科与交叉学科》)模块课程统一采用教务在线网上申请方式

3创新学分替代《3001自由选修》模块课程,需填写《创新学分课程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创新实践项目名称、课程编号请根据本人以往所做创新实践项目填写清楚,如有必要需提供创新实践项目证书等相关材料)上交学生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汇总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处理。


二、办理时间20241127-20241216


三、注意事项:

1每个创新实践项目获得的创新学分不允许拆分使用,不允许用低学分创新学分替代高学分课程(如用1学分的创新学分替代2学分的课程)

2、每个模块最多允许用创新学分申请替代2学分课程(以前模块已替代满2学分的请勿再申请替代)如使用大于2学分的创新学分申请课程替代最终将根据本人申请情况在个人教学计划中记为1学分或2学分,成绩不变。

3、同一个创新实践项目获得的创新学分不允许重复使用。

4创新学分课程替代一经审批通过后不允许更改、撤销。

请各位同学仔细查看注意事项后再决定是否使用创新学分进行课程替代。


四、替代《1014通识教育-跨学科教育(或《2205通识教育-跨学科与交叉学科》)模块课程操作流程:


学生端: 登录教务在线个人账户,点击学分互认-校内学生申请,选择相应的替代项目

第一步:点击详情,进入课程认定明细页面;



第二步:添加学分互认课程信息:



第三步:在课程认定明细页面,点击“提交”完成学分互认申请,等待下一步审批;



第四步:提交后页面,可以查看审批记录。



第五步:查看审批结果。

该学生的学分互认申请审批全部通过后,该学生的申请审批状态将变更为“审批终止”。点击详情查看课程认定明细。审批终止后,将同步修改该学生的个人教学计划及相关成绩。



另外,学分互认申请被“打回”或“审批终止”后,学生可在此申请规则下再次提交申请,但一经审批后不允许撤销





附件1创新学分课程认定申请表

附件22024学年季学期创新学分公布名单


如有疑问请电话或企业微信咨询教务处老师,电话:81292234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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