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迎接<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集中检查工作方案》(校迎检组发〔2012〕1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和确保工作进度,人文社科学院党总支特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工作任务
1、按照《基本标准》要求并参考学校《教学院(系)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参考)》,梳理工作并建立任务明细表;汇总各项制度材料;按照要求撰写自评报告。
2、按照学校迎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集中检查任务分解方案建立材料明细表。
3、在做好各项材料和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凝练特色、挖掘亮点,按照要求做好建设,并配合学校撰写好特色报告。
二、工作进度
3月15日—3月28日,党总支制定具体工作安排、进行任务分解。
4月6日—4月10日,召开总支会议讨论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
4月10日—4月25日,党总支、各党支部按要求建立并完成工作任务明细表。
4月26日—5月21日,党总支完成自评报告,党总支和各支部完成材料的整理工作。
5月22日—6月6日,完善自评报告和特色报告。
6月7日—6月14日,迎接学校检查组检查。
6月15日—7月1日,党总支和各党支部根据学校检查情况进行集中整改。
7月2日—8月31日,做好迎接市委教育工委入校检查筹备工作。
9月上旬,根据学校安排,迎接专家组入校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党总支和各支部要以集中检查为契机,落实相关标准,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做到以评促建、重在建设。
2、党总支和各支部要对照相关标准认真梳理材料,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党总支的自评报告要从思想认识、工作思路、具体措施、工作成效、基本经验、存在问题、拟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撰写。党总支的自评总结报告要重点突出院(系)决策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党支部建设、党员发展工作、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4、根据各项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人文社科学院党总支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