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学院关于开展
第五届“人文先锋”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文社科学院全体同学:
为大力配合学校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学生榜样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带头作用,引导和激励人文社科学院广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我院决定开展第五届“人文先锋”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候选人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品德方面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身心健康,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
2.道德觉悟高尚,乐于助人,同学关系融洽,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学习成绩方面
1.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专业素养高,学业成绩在专业年级中始终保持领先,具备成才表率和典型,连续获得学校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
2.英语通过国家四级或六级考试(英语专业为专四或专八),能够运用英语进行交流。
体育素质方面
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优先条件
达到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以优先:
1.所获荣誉称号为校级(含校级)及以上,分别填写获奖次数,校级荣誉称号包括: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的班长及优秀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均可按一次奖励计算;获得市级以上的先进集体也按此办法计算;
2.各类竞赛奖为学科类和文体类,分别填写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的获奖次数;
3.学科竞赛设有冠军、亚军、季军均按一等奖计算;
4.鼓励奖、优胜奖、成功参与奖等均按其他计算;
5.如若为分名次的比赛,按照第一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6名为三等奖进行申请,第7-10名为鼓励奖进行计算;
6.论文发表的作者要在三名(含第三名)之内;
7.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社会实践情况要进行简要的文字表述,并写清服务的时间段、工作名称、内容、方式及认证形式。
本次评选候选人原则上为本科生三年级和高职升本一年级学生。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阶段(3月26日-3月31日)
1.由学生本人认真总结在校期间表现,并填写《人文先锋推荐审批表》、《人文先锋候选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及《网上投票个人情况介绍》,于3月31日18:00前发送给院学习部部长杨思杰同学,邮箱:1836437875@qq.com;
(二)网上投票阶段(4月2日-4月7日)
学院“人文先锋”评选表彰活动组对推荐人选开展宣传、群众投票活动;
(二)组织评选阶段(4月10日)
1. 候选人根据要求进行答辩陈述,人文社科学院学工人员对推荐候选学生的先进事迹及现场答辩结果进行评议;
2. 4月12日,学院根据评议结果评选出人文先锋,综合排名前二位的同学作为学校“十佳学生”的候选人推荐给学生处;
(四)宣传表彰
1.学院对人文先锋进行宣传表彰、对获奖学生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根据学院总体时间安排,举行颁奖典礼、宣讲活动。
附件:
人文社科学院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