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2019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
作者:教务处发布日期:2020-04-15 文章编辑: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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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学校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开展教师优秀教学奖和教学管理人员优秀教学奖评选。
通知要求,各教学院系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关注教学效果,切实把理念先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积极、改革深入、教学优秀、学生喜爱的教师推荐参与评选。通知明确,在2020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学”积极转变教学方式的教师,可申请参评。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