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工健康体检(招医疗体检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3-25收稿日期: 文章编辑:admin 浏览次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委托,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教工健康体检(招医疗体检服务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医疗机构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教工健康体检(招医疗体检服务机构)
2、招标编号:XHTC-FW-2016-0010
3、采购人名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详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老师 010-81292071
4、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全体教职工(学校在职在岗职工、离退休职工、编外员工等)的体检工作,体检时间约为10个工作日(上午半天)。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8万元。
5、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医疗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提供的健康体检服务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具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书,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等证明材料、体检机构医务人员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格及执业资质(提供复印件)、各科应具有二名以上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经验丰富,技术优良,服务规范;
7)投标人应具有承担大型体检任务的技术力量,并具备体检所需一切仪器、设备、物品及检验所需设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6)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 年 3 月 25 日至2016 年 4 月 1 日前每日9: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4 月 15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6 年 4 月 15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豪苑大厦B座30层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11、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fjl@xhtc.com.cn
总机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范君丽(分机5966)、赵静淑(分机5963)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校园网(http:/index.htm)公布。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