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4-21收稿日期: 文章编辑:0020050770 浏览次数:
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于2016年被北京市科委认定为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要由化学工程与工艺、应有化学两个一级学科的专任教师组成,实验室以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的理论为依据,紧紧围绕高效催化节能减排领域发展前沿,针对北京地区汽车尾气排放和石化行业环境友好工艺等方面的需要,从事燃料清洁化与催化新材料、低碳烃类高效催化转化技术、环境友好石油化工催化剂及工艺过程、工业尾气污染治理及催化减排技术等四个方向相关的应用基础及过程开发研究。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的开放性建设,吸引、聚集国内外同行,促进学术交流、提升科研水平,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开放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开放课题设置情况
本年度设置的开放课题均为一般课题,计划设立2项,资助金额为3万元/项(分两年拨付,第一年2万元整,第二年1万元整)。课题实际执行结束期不超过2023年9月1日。
二、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1.本年度的开放课题主要资助研究意义重大、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显著的应用基础研究及技术创新。
2.本年度的开放课题优先资助燃料清洁化与催化新材料研究,低碳烃类高效转化技术,环境友好石油化工催化剂与工艺过程以及工业污染治理及催化减排技术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三、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受理
1.申请人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开放课题申请(任务)书》,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后,向本实验室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相同内容的申请书pdf格式电子版和word格式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申请书需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简装成册。无论申请课题是否通过评审,所有材料均不再退还,请申请者自己保管好申请材料原件。
2.本年度的开放课题受理时间为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1日(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3.获批立项的开放课题,将于2021年7月初以邮件形式正式通知申请人。
4.开放课题的经费使用、成果评价与运行管理等事项均按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四、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邮 编:102617
联 系 人:马磊
联系电话:13141328389
电子邮箱:malei@bipt.edu.cn
附件:
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任务)书》
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2021年4月26日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下称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产出高水平科技成果,培养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依据《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基〔2018〕64号)和《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京科发〔2010〕411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京社科规划文〔2015〕10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北石化院发〔2017〕99号)以及《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对外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规定,结合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设置开放课题是本实验室加强对外开放和科技合作交流的重要手段。开放课题以人才为依托,以项目为纽带,以出成果、出人才为目标,突出竞争与创新,发挥综合优势,培育科技特色,扶植新的学科生长点。
第二章 开放课题的设置与模式
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具体负责开放课题的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运行管理以及结题验收等工作,并为开放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第四条 开放课题的具体设置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符合重点实验室的发展定位和研究方向;
(2)必须符合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年度申请指南。
第五条 重点实验室设置的开放课题以一般课题为主,实行限额资助。每项一般课题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具体资助数量和资助额度以当年发布的申请指南为准。开放课题的研究工作期限以申请(任务)书的具体承诺为准,但不得超过2年。
第三章 开放课题的发布与申请
第六条 开放课题应面向国内外同行业领域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为本重点实验室正式在编人员名单以外的校外科研人员,并且已经在重点科研机构相关研究方向上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或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2)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人,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
(3)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在申报当年不超过50周岁;
(4)申请人能保证开放课题研究所需要的时间投入,并有一定时间来重点科研机构进行科研合作或学术交流;
(5)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主持1项开放课题,在已承担开放课题尚未按本规定要求结题之前,申请人连同申请(任务)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不能申请承担新的开放课题。
第七条 开放课题的年度申请指南将至少通过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网站开放课题栏,学校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以及本重点实验室“通知公告”栏等途径公开发布申请通知。
第八条 重点实验室每年定期接受开放课题申请,申请受理日期一般为年度申请指南发布后1个月。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共同报送本重点实验室指定联系人。
第四章 开放课题的评审与公示
第九条 开放课题由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主任)组织校内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负责初审,在对申请书撰写质量和形式规范性进行把关的基础上,重点评估申请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对符合申请条件和资助范围、具备研究能力和研究条件、申请书撰写质量合格且有明确学术成果产出承诺的项目,提交至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
第十条 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负责开放课题申请的终审,可以采取会议评审或函件评审等方式进行。通过终审后由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主任)批准立项,确定资助课题和资助金额,且在重点实验室网站上发布开放课题年度立项情况公示。获批资助的课题需在本实验室确定一位项目合作人,同一个项目合作人原则上只能对应一个开放课题。
第五章 开放课题的运行与管理
第十一条 开放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带领课题组成员完成目标任务,自觉接受来自我重点实验室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处理好与课题相关的事务。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委托代理或随意更换,遇有特殊情况(如出国、病休、调离原单位等),课题依托单位应告知重点实验室联络人并办理中止手续。
第十二条 在开放课题执行期间,课题负责人应向重点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中期进展报告。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主任)有权检查课题进展及执行情况,发现计划不能如期完成或研究方案有问题时,有权及时终止、调整或取消开放课题及相应的经费资助。
第十三条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验收至少应满足以下1项条件。
(1)至少发表英文SCI收录论文1篇,并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非理工类可以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
(2)至少发表英文SCI收录论文1篇,且申请并公开1项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3)基于与开放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出版学术专著或高教教材1部;
(4)制定不低于省部级行业协会技术标准1个并颁布执行;
(5)所撰写的科技咨询报告、科技发展规划类被地厅级政府(不含其下属委办局)采纳使用或得到相应主管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6)与开放课题相关的科技成果被所在单位或专业机构组织鉴定为“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7)与开放课题相关的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科技成果奖励。
第十四条 基于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所取得的学术成果,原则上归开放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共同所有。通讯作者的完成单位应为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双通讯作者情况下,至少其中一位通讯作者的完成单位应为本重点实验室。同时在资助栏目中注明“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所有署名和标注都应做到中英文规范一致。申请专利时,专利权人必须包括“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排名在前两位),发明(设计)人中须有我校开放课题联系人;出版学术专著或高教教材时,前言中须明确注明受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的字样;制定行业协会技术标准时,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须作为参与起草单位;申报科技成果奖励时,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需排名在前五位。
第十五条 如果依托开放课题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取得的其他学术成果符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一并予以相应额度的奖励,再次申请开放课题时考虑优先资助。
第十六条 开放课题资助经费一般来源于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等北京市财政专项经费,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应符合《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及《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8]521号)以及相关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主要用于开放课题研究所需的实验材料、文献检索、资料复印打印、专利申请、标准制定、论文发表、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和调研考察)等费用,必要时不得拒绝延伸审计。
第十七条 重点实验室将应在开放课题申请(任务)书约定结束期限的当年完成结题验收工作,且在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向学校科技管理部门提交如下材料的纸质版和全套电子版。
(1)开放课题申请(任务)书,纸质版带签章;
(2)开放课题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带签章;
(3)所取得学术成果的附件或证明材料。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019年5月22日
附件2
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请(任务)书
项目名称: |
|
申 请 人: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科学技术处制
2021年5月
填 表 说 明
填写申请书前,请先认真查阅《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和相应重点科研机构当年度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本《申请书》所填内容要认真逐项如实填写,文字用Word文档形式录入。
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请按要求日期报送到相应的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封面“项目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封面“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
简表中“关键词”:限填3-5个。
简表中“研究类别”:选择“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管理)创新”、“智库咨询”其中之一填写。
简表中“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多选。选择论文论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成果鉴定、成果获奖,并注明成果的数量和水准。
项目起止年月:起始时间从提交申请书所在年份的xx月算起,终止时间为完成年度的xx月,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
一、基本信息
研 究 项 目 | 项目名称 |
| ||||||||
关键词 |
| |||||||||
研究类别 |
| 研究方向 |
| |||||||
申请经费 | 万元 | 其他来源经费 | 万元 | |||||||
一级学科 |
| 研究期限 |
| |||||||
预期成果形式 |
| |||||||||
申 请 人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
职 称 |
| 行政职务 |
| |||||||
最后学位 |
| 学位授予单位 |
| 学位授予学科 |
| |||||
主要研究领域 |
| |||||||||
所在二级机构 |
| |||||||||
电子信箱 |
| 移动电话 |
| |||||||
研究 摘
0 0 字) |
| |||||||||
项目组主要参与者(注:项目组主要参与者不包括项目申请人)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学位 | 工作单位 | 电子邮箱 | 项目分工 | 每年工作时间(月) |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人数 | 专业技术人员 | 人才培养 |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博士后 | 博士生 | 硕士生 | ||||||||||
|
|
|
|
|
|
| |||||||||
二、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
本表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翔实,排版清晰。 1.[选题依据] 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需结合科学研究发展趋势来论述科学意义;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来论述其应用前景。本项目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
2.[研究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总体框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1研究目标 2.2研究内容 2.3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或技术难题
3.[研究方案] 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等说明。 3.1研究方案 3.2技术路线 3.3可行性分析
4.[创新之处] 从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技术创新等方面阐述创新点。
5 [预期成果] 从预期取得学术成果的形式、数量、水准,使用去向及预期社会效益等方面阐述。
6.[年度计划] 分年度研究计划和目标,并说明各年度研究计划之间的联系。
7.[参考文献] 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主要中外参考文献。
|
三、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
本表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1.[学术简历] 课题负责人的主要学术简历、学术兼职,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贡献等。
2.[研究基础] 课题负责人和课题主要成员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技术及转化应用等,包括研究成果发表刊物的年、期或出版社、出版日期,专利授权日期、转化应用情况。
3.[承担项目] 负责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
4.[与已承担项目或博士论文的关系] 凡以各级各类项目或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阐明已承担项目或学位论文(报告)与本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5.[条件保障] 完成本课题研究的时间保证、资料设备等科研条件。
6.[学术交流] 在执行开放课题期间,计划来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燃料清洁化及高效催化减排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的学术交流工作计划。 |
说明: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
四、项目经费预算 单位:万元
科目 | 经费 |
材料费 |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
差旅费 |
|
会务费 |
|
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
劳务费 |
|
咨询费 |
|
管理费 |
|
其他 |
|
合 计 |
|
测算依据及说明应符合《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亰财教育[2016]3001号)、《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及《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8]521号)规定: 1.材料费 2.测试化验加工费 3.差旅费 4.会务费 5.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6.劳务费 7.咨询费 8.管理费 9.其他
|
五、申请人承诺 |
本人保证项目申请书填报内容真实,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问题,已征求课题组成员同意,按照分工参与项目研究。若获准立项,本人将严格按照本表填写内容,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中检、结题等相关材料,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变动,对资助项目发表的论著和取得的研究成果按规定进行标注。遵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六、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
我单位已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书内容进行了审核,同意申请人申请和承担该项目,并承诺为项目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重点科研机构审查意见 |
科研平台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八、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
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