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2-17收稿日期: 文章编辑:0020010435 浏览次数: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以下简称“招租人”)拟对现有部分房屋以综合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租人前来竞租。
一、项目概况
1.1 本次招租项目共计1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出租房屋名称 | 项目地址 | 拟出租用途 | 出租 面积(㎡) | 租赁期限 | 年租金 底价 (万元) | 竞租 保证金 (万元) |
1 | 704室 |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10号楼(学生综合服务楼)7层 | 商业 服务及办公 | 19.55 |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2.8543 | 无 |
2 | 716室 |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10号楼(学生综合服务楼)7层 | 商业 服务及办公 | 25.18 |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3.67628 | 无 |
本次招租房屋面积共计44.73㎡,年租金底价为65305.8元。 |
1.2 租金价格涨幅:租期内租金统一按成交价,租金不作涨幅调整。
1.3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应在当年11月底前付清。一次性交齐出租期全部租金的,可按租金总额的90%交付。
1.4 其他说明:
(1)本项目无免租期。
(2)承租商在签订合同后需缴纳押金,押金金额为三个月租金。
(3)租金包含所租房屋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4)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租期内无故提前退租的承租方,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合同期满后如承租方申请续约,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协商同意后可以续签合同。三年租赁期满后按规定重新组织招租。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5)承租商必须严格遵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各项使用规定:1.禁止将此房屋用于餐饮、快递等经营使用;2.禁止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3.禁止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结构;4.禁止擅自改变使用性质;5.禁止擅自转租、转让、转接承租房屋;6.禁止生产、储存、经营污染物或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否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二、竞租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2.1 竞租人须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此次项目资格。
2.2 竞租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2 竞租人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期间,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无不良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的竞租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租项目。
2.3 竞租人没有未结的拖欠债务法律诉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资质文件中。若涉及拖欠债务法律诉讼的,需提供根据判决结果履行完毕的相应材料)。
2.4竞租人须具有履行所承租项目的相关经营许可资格,及经营管理经验,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5竞租人须具备2018年度-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提供依据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2.6竞租人的注册资金要求10万元(含)以上。(非法人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团体,报社杂志社及分支机构等除外)。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竞租方式
根据竞租人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对招租文件的响应情况,及所报价格,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为竞得人的方式招租。
四、招租文件的获取、报名
4.1 招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7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4.2 获取招租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401室。
4.3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注:获取招租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5.1 递交竞租应答文件的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递交竞租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竞租评审为:2021年12月24日9:30(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租文件规定要求的竞租应答文件,招租人不予接收受理。
5.2 递交竞租应答文件及竞租评审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六层会议室。
六、招租有关规定
6.1本公开招租项目的通知将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校园网发布。
6.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的将被认定为无效竞租:
6.2.1竞租人不具备招租文件规定的竞租人资格要求的;
6.2..2竞租人的竞租应答文件内容与招租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的;
6.2.3出现影响招租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4未按照招租文件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公开招租工作的。
6.3竞租终止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现场竞租活动,并发布竞租终止公告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租活动:
6.3.1所有竞租人的报价均低于年租金底价的;
6.3.2出现影响招租公正性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4竞租人如对公开招租文件有疑问,可向招租人要求澄清。招租人对已发出的招租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校园网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租文件的组成部分。如竞租人未在竞租评审开始时间前3个工作日提出质疑,视为完全理解本招租文件,一经进入竞租程序,即视为竞租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利。
七、招租人联系方式
招 租 人: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10-81292071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