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者优先考虑;
4、交换生所在专业应为马来西亚大学所设立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5、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7、能适应密度较大强度的学习,有较快融入异国他乡生活的能力。
8、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赴马往返费用、生活费等基本费用。
三、交换生待遇
1、马来亚大学提供免学费、住宿费的优惠条件;
2、我校按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参加交换项目的学生提供10,000元人民币/人的奖学金资助;
3、交流时间:一学期(2014年1月-2014年6月)。
四、交还生自理费用
1、往返国际机票及学生保险费;
2、在马学习期间的生活费;
3、其他:A.手续办理费用7,000元(如未被录取,此费用全部退还);B.马大申请费:1780元(如未被录取,申请费将会退回1280元);C.签证费(国内及返签证费)850元(此费用即使被拒签,也不退还)。
以上费用均由由项目代理方(马来亚大学驻京办事处)收取。
五、选拔程序
1、学生于2013年9月10日前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在院系指导下填报相应申请材料;
2、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核,并于2013年9月11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提交国际教育学院合作项目办公室。
3、国际教育学院会同教务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确定向马来亚大学推荐交换生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由马来亚大学审定10名同学参加该项目。
六、时间安排
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出国手续和签证办理;
2014年1月,学生赴马来亚大学学习;
七、申请材料
1、学生填写《马来亚大学交换生项目报名申请表》并提交500字左右的Personal Statement(英文自述,介绍自己并陈述申请本项目的理由,未来的学习计划等)。
2、院系(教务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中英文成绩单)。
3、英语成绩证明(四、六级成绩、有效托福成绩或雅思成绩)。
4、其他有助于推荐自己的材料。
5、申请参加此项目的学生,在申请此项目的同时可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个人因私护照(费用自理)。
八、有关交换生学习成绩管理和学分认定
1、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读课程达到对方标准, 取得课程学分后,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所在院系和教务处予以认定。
2、交换生所在院系应安排专人(学业导师、专业负责人等)指导学生选修校外教学环节,并负责专业类教学环节的学分与成绩认定工作,通识教育类教学环节的学分与成绩认定工作由教务处组织相关教学院系认定。
3、在交流学习期间修读的课程或实习、实践等教学环节,如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与校内同类教学环节基本一致,且学时数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70%,可全部认定为本校专业培养方案中相应的教学环节学分。
4、如修读的课程或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学时数与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教学环节差距较大时,可视具体情况认定为选修或个性化教学环节。
5、学生在申请修读课程之前,需充分了解所修读内容的具体情况,并在学业导师、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下,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校外修读学分认定申请表》,并经所在教学院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6、学生在返校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将马来亚大学提供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两份提交给所在教学院系,进行学分和成绩的最终认定。专业类教学环节由教学院系完成学分认定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登录成绩;通识类课程由教学院系报教务处后统一进行学分认定、审核、备案并登录成绩。
九、项目负责人
国际教育学院:李建华老师
办公室:综合楼416室
电话: 81292267
国际教育学院 教务处
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