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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7

研发〔20157

 

 

关于评选2015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及全体研究生: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研究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北石化院发〔2013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评选2015年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对表现优秀的在校研究生实施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学籍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的2012级、2013级全体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见《2015年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参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校纪校规;

2、学习态度端正,学位课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记录;

3、积极参加学术活动以及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活动,尤其在参加社会实践、代表研究生参加校级及以上组织的活动方面态度积极,成绩显著,或者参加研究生“三助”工作成绩突出;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5、科研工作态度端正,导师对学生评价优秀;

6、宿舍、实验室、实践工作企业等工作生活场所,没有安全卫生等不良记录;

7、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在研究生班级(班委委员及以上)、党支部(含支部委员)、团支部(含支部委员)、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研究生团体(负责人副职及以上)中担任干部并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者均可参加;

2)工作态度端正,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大家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原则及择优办法

1、评选原则: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宁缺勿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择优办法:根据我校研究生工作的发展情况,为更好地激励在校研究生投身学校各项工作,特别是鼓励广大研究生在科技、团学等工作中做出更大贡献,各学院在满足评选标准的基础上,可以自行制定择优办法。

四、评选流程

1、申请者需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及2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

2、导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价。

3、经学生所在班级民主评议提名后,由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考察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522日(周五)前将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jijunwei@bipt.edu.cn, 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籍俊伟)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处);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由各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等组成。

4、研究生评审领导小组根据个人申请材料、学院评审小组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校内公示3天。

5、经公示无异议者,将被确定为2015年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如制定择优办法,应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

2、各学院推荐名单报至研究生院后,经审核不合格者除名,名额不再增补。

 

 

附件:12015年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研究生申请表;

      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研究生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