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如下: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度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2025年3月26日